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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京交院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浏览次数: 10    发布时间:2017-04-14 ]

  关于召开第三次共青团、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全国学联章程,经校团委、院党总支批准,学院定于2017年4月24号召开第三次共青团、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实践活动,带领我院广大青年团员学生践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精神,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作为学院和广大团员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团员学生参与学院教育、管理事务与监督制度,引导广大团员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学院团学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把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打造成为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组织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本次团学代会将针对前一阶段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将来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科学规划。

(二)本次团学代会将对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和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将有力促进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在组织架构上起到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完善的作用,为团总支学生会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本次团学代会的召开将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团员、同学的民主政治意识和参与学院管理、建设的自主管理意识。

(四)本次团学代会将选举优秀学生代表,产生新一届的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团、学委员。

三、大会的时间及地点

大会定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在修远楼102教室召开。

         四、团学代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具体参看附件一。

五、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具体参看附件二。

        六、第三次团、学委员产生办法

学院第三次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将选定的委员候选人提交第三次团学代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总支委员、学委。

七、各团支部将代表预备人选于2017年4月7日11点前交至修远楼314。(各团支部女生代表1人)。


附件:

一、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二、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第三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三、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团学代表大会代表和候选人登记表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O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