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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教育奖励金”评选的通知
[浏览次数: 299    发布时间:2015-12-24 ]

各班级: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与我院在江苏公路和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方面进行了长期友好合作,共同为江苏交通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深化双方合作关系,继续支持我院公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在我院设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教育奖励基金”。现就该奖励金申报、评选程序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专业学习中成绩优秀的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学生。

二、获奖条件

满足下列1234条件以及56中任一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下述条件时间范围为201491-20151223日。

1.综合素质良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排名在班级前50%

2.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

3.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含团体),表现突出。  

4.所在宿舍评选周期内必须获得两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之家”荣誉称号。

5.在学院每年举办的技能大赛中获得院级三等奖以上。

6.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以及获得院级以上科技文化竞赛一、二、三等奖者优先。

三、评奖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在123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表在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2.学院推荐: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

3.有关部门审核:由学生工作处审核。

4.全院公示,征求意见。

5.审批:获奖人填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教育奖励金”审批表》,由“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奖励

1.获奖名额和奖金额:

名额20-25人,奖金额600/人。

2.获奖学生由“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