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近年来,我校相继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校风建设年”活动、“中国梦、交院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一系列建设成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同学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现拟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推荐2015“最美交院人”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正能量 建设美丽交院
二、 推荐对象
我院全体在籍学生
三、评选标准(至少符合以下6项评选要求中的4项):
1、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名列前茅;
2.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专业学科竞赛、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在校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学院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荐(6月9日至6月30日)
评选采用学生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现、推荐、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各班级根据评选要求,积极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填写2015“最美交院人”推荐表(附后);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全院候选人进行审核,最终报送校“最美交院人”组委会。
2、审核(9月—10月)
(1)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30名学生为入围人选提交组委会;
(2)组委会对各院(系)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核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组委会组织学工系统全体辅导员和学生进行网络评议和投票,选出20人作为提名人选。
(4)提名候选人进行风采展示活动,即获提名学生根据自身实际特点,通过各种自选形式充分展示个人风采。评审委员会就此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评选;
(5)结合网络与风采展示评选情况,组委会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提名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将做评选依据之一。
(6)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2015最美交院(学生)”10名。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推荐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班级和本院青年学生中创新创业的先锋、行为实践的表率、励志敏学的典型等方面的代表人物。
3.本次“最美交院学生”候选人推荐人选请于6月26日前将纸质档及电子档报我院学工办王老师,地点:修远楼314,电话86115724,邮箱:2854447904@qq.com。逾期不报将作弃权处理。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