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厅和团省委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学院推荐“先进班集体”1个,“三好学生”1名,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工办和团总支共同负责。各项提名须经本人或班级申请,院学工办、团总支评审,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工处评选、审批。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校级 “三好学生”中产生, “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各班请于 4月3日前将推荐的“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材料报院学工办评审,(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推荐表在学院网站下载)。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